【案情簡介】
一對耄耋夫妻韓XX和顏XX到明光市公證處辦理贈與合同公證。老夫妻相依相伴,感情尚好。但因雙方系再婚,沒有共同的兒女,各自均有自己的孩子,老人想著落葉歸根,老夫妻現在只得選擇分居兩地,于是兩家經友好協商,將老夫妻的房產進行分割,老人親屬受托到公證處進行咨詢,并明確表示,老人分開后,各自分得的房產都準備處理掉,但不想麻煩對方,不想留下隱患,產生糾紛。公證員仔細聽取了老人的要求及辦證目的后告知:在實際中,對于夫妻財產約定,不動產登記機關不予辦理析產過戶手續,辦完公證,當事人還是不能單獨處理房產,而贈與合同能順利辦理過戶手續,并能保證處理房產時一方就可以處理,但涉及到個人所得稅等稅收的增加。具體辦理何項公證,仔細考慮后再作決定。
老夫妻經商量后達成一致意見,要求辦理贈與合同公證,并提出老人年歲已高,行動不便,希望上門服務。公證處服務為民,及時上門為耄耋夫妻辦理了贈與合同公證,并全程錄像。
辦證第二天,老夫妻就順利辦理了房產變更登記手續,取得了產權證,完成了一項夙愿。
【公證書格式】
公 證 書
(20XX)皖X公證字第XXX號
申請人:
甲方:韓XX,男,一九二六年X月X日出生,公民身份號碼:XXXX,住安徽省XX市XXX區XX路。
乙方:顏XX,女,一九三三年X月XX日出生,公民身份號碼:XXXX,住安徽省XX市XX路XX號。
公證事項:房屋贈與合同
甲、乙雙方于二〇XX年X月X日向本處申請辦理前面的《房屋贈與合同》公證。
經查,甲、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了前面的《房屋贈與合同》,甲、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。雙方當事人簽訂《房屋贈與合同》意思表示真實,合同內容具體、明確。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為甲乙方夫妻共同財產,該房屋坐落于XX市XX街XX號X棟X單元XXX室,房地產權證號為明房地權證XX字第XX號,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X國用(XX)第XX號。現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中屬于其本人的份額無償贈與乙方個人。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。
依據上述事實,茲證明韓XX與顏XX于二〇XX年X月X日,在其住處(XX市XX街XX號X棟X單元XXX室),在本公證員和公證員XX的面前,簽訂了前面的《房屋贈與合同》,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,合同內容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的規定,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、右拇指印均屬實。
該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。
該合同項下之房屋的所有權,自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轉移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明光市公證處
公證員
二〇XX年X月X日